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球兒們的春季


雖然關東或東海地區的春季縣大會都已經進入尾聲,不過高中球界仍有一些動態被報導,

故今天要來整理這幾天的日本高中棒球動態


1.關東地區春季縣大會尾聲

日前進行的春季神奈川與千葉春季大會冠軍戰結果出爐,在神奈川方面,橫濱隼人雖然在

六局結束時以1:3落後給橫濱,但發揮二枚腰精神從七局開始急起直追,靠著七八兩個

半局共攻下三分的方式逆轉戰局,終場以4:3獲得了首次的春季神奈川大會冠軍。而今

年橫濱隼人在春季神奈川大會七場球中有六場都是逆轉勝,算是非常能夠克服逆境的球隊

。而在千葉春季大會冠軍戰的松戶對決戲碼,專大松戶在第一局先馳得點後就一路領先到

比賽結束,最後以6:2擊敗松戶國際取得首次的春季縣大會冠軍。而不管是專大松戶或

橫濱隼人都是春秋縣大會首次拿到冠軍(至於橫濱隼人拿過一次夏季神奈川大會冠軍)。


2.東海地區三重縣春季大會結果

在日前三重地區也進行了春季縣大會最後兩場比賽,在冠軍戰方面近大高專跟海星雙方在

正規九局打完時以5:5平手,進入延長賽後打到14局結束戰況仍舊膠著,但十五局上

近大高專突破重圍搶下兩分,最後就以7:5首次拿到春季三重大會冠軍。至於在三四名

的排位賽方面,松阪高談笑用兵,提前六局已10:0擊垮四日市南。


3.北信越區春季縣大會戰況

首先在新潟春季縣大會方面,在昨天進行八強賽後也確定晉級的四強球隊,包括了北越、

日本文理、新潟明訓、新發田中央等四校將要爭取春季北信越區大會參賽資格。至於長野

縣春季大會正式賽也已經在日前完成抽選,參賽的16隊同樣要爭取今年春季北信越區大

會參賽資格,以及夏季長野大會的種子資格。


4.例行性的不祥事懲處彙整

昨天日本學生野球協會進行了例行性的審查室會議,會議中針對了發生不祥事的大學或高

中球隊進行了懲處裁定,其中滋賀縣的堅田高由於三年級部員自去年八月起到今年四月止

多次對二年級部員施暴,且施暴者中還包括了主將,因此被裁定自4月19日起三個月禁

止對外比賽,換言之今年夏季縣大會確定不能參加。至於先前發生不祥事的春甲參賽校敦

賀氣比,學生野球協會視事發情節重大與否的狀況,決定給予該校禁止對外比賽一個月的

輕微懲處,該校自4月26日起一個月禁止對外比賽。另外一樁跟大學無關但跟2010

年興南春夏連霸主投島袋有關的不祥事,是中央大今年二月卸任的前監督高橋善正,由於

在去年未經大學聯盟主管機關同意下,就擅自擔任3本棒球技術書籍的監修工作,並且也

拿到了酬勞,因此被學生野球協會懲處謹慎一年。


5.松山商與三澤之戰重現

先前曾經介紹過夏甲名勝負之一的松山商跟三澤之戰,在今年六月三日將於青森重現,之

所以會重現的緣故在於青森當地的甲子園參賽校東奧義塾(就是當時以122:0血洗對

手的那所學校)為了慶祝創校140週年,加上東奧義塾在明治年間的校友陸羯南跟推廣

愛媛縣棒球發展不遺餘力的詩人正岡子規當年有所交情,因此要邀請愛媛棒球名門松山商

跟青森當地傳統校三澤來跟該校進行友誼賽。預計賽程分別是松山商跟三澤,以及松山商

跟東奧義塾兩場比賽。

2 則留言:

  1. 經理:何謂 "謹慎処分"?其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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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首先要感謝野球人君您都能適時幫敝部提供資訊
    而關於您提到謹慎處分的問題,
    經理在此就自己所知的部分回答,
    有興趣補充的讀者亦可提出增補的訊息

    所謂的謹慎處份就是指某些行為可能未必違法,
    但卻可能違背某些民間團體的規定(亦可說是內規),
    而由於民間團體本身必須要藉由這些規定
    來讓參與此團體的各界人士行為與道德層面上有所依歸
    因此就會設定"謹慎"這種處分
    來作為針對違反內規的團體成員的一種處置模式

    像是這次出事的前中央大棒球部監督高橋善正,
    就是因為違反了日本學生野球協會內部規定,
    規定中指出,若要擔任部份棒球技術書籍的"監修"工作,
    該書籍必須要經過學生野球協會審定允許後才可進行
    但高橋先生本身並未經過這樣的手續就自行接受委託,
    而且還拿到了一點酬勞
    雖然這樣的行為在日本法律上並未有任何的規定得要受罰
    但由於學生野球協會本身的民間團體性質,
    是可以適當的針對團體成員作行為方面的條文規範
    就因為這樣,高橋先生才會被舉發而得接受懲處.

    而在懲處上,
    如果是學生球員多半是以禁止對外比賽為主
    至於指導者的話,就是"謹慎"處份.
    這個處分指的是在受罰期間,
    該指導者禁止進行任何有關棒球事務方面的指導或講習
    不管是對於學生球隊的指導也好,
    或是參與有關棒球相關的活動也好都不得參與,
    這對於指導者已經算是相當重的處分
    (因為指導者若有狀況,輕則口頭警告或嚴重口頭警告,
    重則有限期或無限期的"謹慎")

    而經理這邊也再舉三個指導者
    需要以"謹慎"來負起責任的場合或案例

    首先是去年仙台育英的球員在地震後擅自進入無人的租書店
    雖然在行為上警方訊問後認為是微罪,
    跟佐佐木監督基本上並無直接關聯
    高野連方面也並未對於佐佐木監督作出處分
    但佐佐木監督仍認為自己在督導上有不周之處
    因此主動跟校方提請"謹慎一個月"的處份
    (換言之這一個月他就不得擔任監督工作)
    而在謹慎期間結束後他也就重新回到監督崗位

    另外像是先前天理高曾經發生球員放學後在路上對女性襲胸事件
    當時的監督森川也曾為了球員素行管理不佳而被處以無限期謹慎
    雖然後來一度回任,但卻又因為球隊發生暴力事件而被迫去職.

    再者就是2010年春甲有過不當發言的開星高監督野野村,
    當時他因為發言不當的緣故,
    學生野球聯盟與高野連只是給予野野村監督
    跟開星校方嚴重注意與警告的處份
    但開星校方為了要挽回學校顏面
    (因為當時開星高另外還發生學校老師到廁所偷拍女學生的事件)
    因此直接讓野野村監督無限期謹慎
    (也就是說他仍能在學校擔任美術老師,但卻不得從事任何棒球指導工作)
    後來是因為球員家長跟球員的希望下,
    最後校方才決定提前結束這項處分,
    讓野野村監督能在屆齡退休前的最後一年仍能帶隊.

    綜合上述來看,
    謹慎處分基本上是無任何法律的效力(當然也不能跟法律牴觸),
    無限期謹慎處份也可因為校方或高中球界主事者經過評估後而提前結束.
    但如果參與該團體的成員自知(或被舉發)有違反該團體的明文規定
    而必須接受這樣的處份時,就必須要安分一點不能再犯,
    否則在謹慎期間又出現類似事件,
    那以後想要在這團體內生存或謀職就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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