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蓬萊高校野球部法律顧問就任


雖然要到明天埼玉夏季大會抽選完畢後才會有新的賽況發展出爐,但利用這個空檔,先跟

讀者同好們報告一下,我們蓬萊高校野球部將有新成員加入。這位新部員本身跟經理其實

有將近五年的交情,法律系出身的他已取得了台灣的律師執照,在經過實習完成後就將成

為正式律師。由於網路文章雖然在作者完成後即享有著作權,但被無斷轉載的狀況仍時有

所聞,因此為了讓部員們能夠安心撰寫自己的獨門心得來跟讀者們分享,經理就邀請這位

新部員加入,主要是擔任法律顧問來幫部員們維護著作權相關事宜。


當然,會被經理邀請加入,基本上對於棒球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這位新部員也不例外,

雖然說他主要關注的是日本職棒跟歐洲足球,而且非常喜歡玩棒球電玩(他的表現連經理

都甘拜下風),看日本高中棒球算是玩票性質,但讀者們可別因此而小看這位新部員喔!

因為在今年春季甲子園八強預測中,蓬萊高校野球部的部員最多只有預測到五隊,他在當

時尚未加入之際,就一口氣預測到了六隊,這可是讓經理跟原本就跟他有交情的部員都嚇

了一跳,也才讓經理下定決心要邀請他加,換言之他可以說是目前所有部員中最強運的一

位。


儘管他跟我們創部時已就任的顧問一平一樣,並不會進行文章撰寫,但經理若有任何關於

著作權相關的法律問題,也都會適時跟他請益。而在這位法律顧問就任開始,日後敝部若

有任何文章在未經作者許可下被任意轉載到其他網站(且未註明出處跟作者),而有讀者

跟經理私下檢舉,經理也會跟這位顧問討論後,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希望所有喜歡日本

高中棒球的華人球迷,除了在關心賽況演變的過程外,也能因為敝部這樣的做法,逐步建

立正確的著作權觀念。

3 則留言:

  1. 到底翻譯外電新聞能貼上來成為著作嗎?
    依著作權法 6, 13, 28 條,內政部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八十四)臺內著字第八四○一六三五號函,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上字第一四一三號判決,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上字第一四一三號判決要旨作體系解釋,如真的要照做,經理有可能搬磚頭砸腳。
    Anyway,經理一聲令下,我就乖乖照做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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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野球大
    經理說的應該是心得分享,像是從大振看日本棒球、還有玉山杯跟甲子園不同等等的文章。。。
    這些文章的確是應該要有智慧財產權來保護
    在下支持經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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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認為應該限縮解釋為你的意見才對。算是提醒經理吧。
    基本上,有在這裡走動的同好們,應該分得出來兩者不同才對。
    besides, 這裡的相關資訊足夠多,可以考慮建造知識庫,整合版上重要資訊。像是副主將發表的"日本高校野球的公式戰大會"整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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